 |
 |
 |
|
 |
 |
 |
|
|
 |
 |
 |
 |
|
 |
|
 |
適用對象:完成開戶手續者。
注意:未完成開戶手續者,為了避免影響您申購的權益,請至本公司之代理銷售機構辦理開戶及申購手續,如未克前往辦理者,本公司將以文件交付或寄達本公司之日為基金申購日。
1、線上下載:請至華南永昌投信基金網 / 客服中心 /
文件索取下載。
2、來電索取:請洽客服專線(02)2719-6688轉3366。
|
 |
 |
 |
|
|
 |
 |
 |
|
 |
|
 |
填寫欲申購基金名稱、金額等相關資料。
◎首次申購者,須加填『基金開戶交易同意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完成開戶手續,方可進行基金交易。詳見開戶流程。
|
 |
 |
 |
|
|
 |
 |
 |
|
 |
|
 |
於申購當日下午3:30前至各金融機構或ATM以基金受益人本人名義將申購總價款(含手續費) 匯入基金專戶。
1、請檢附付款證明(匯款水單或轉帳明細表)
2、電匯須以受益人本人名義匯款至各基金帳號【請參照基金匯款專戶一覽表】
3、.以金融卡(ATM)轉帳者,須主動告知本公司
4、台支申購:須於申購當日上午11:00前告知本公司,並於申購當日下午2:00前交付保管銀行
5、支票申購:以支票兌現日為基金申購日。(若支票兌現日非申購基金之營業日時,以次一營業日為之)
|
 |
 |
 |
|
|
 |
 |
 |
|
 |
|
 |
◎請以限時或掛號之郵寄方式將基金簡易申購書(正本)及付款證明文件(如匯款水單或ATM交易明細單)寄回華南永昌投信,本公司以正本到達之日為您本筆交易的申購日。
首次申購者,須加填『基金開戶交易同意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完成開戶手續。
◎首次開戶之受益人,依身分類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法人: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本國自然人: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未成年(未滿18歲)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限三個月內期限)及雙方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外國自然人:檢附居留證、護照或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構出具證明或經當地國法定公證機關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附註:
基金開戶交易同意書之簽訂,代表受益人已詳閱並同意簽署遵守開戶條款及約定各項事宜。受益人為未成年人(十八歲以下)、或受輔助宣告之人,則必需填寫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資料並加蓋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或輔助人印鑑;若父母雙方同意由一方代表為留存印鑑,需填寫【未成年受益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法人請蓋公司全銜印鑑及代表人印鑑。
•郵寄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3樓之一
華南永昌投信『客服中心』收
|
 |
 |
 |
|
|
|
|
備註說明:
若您在填寫文件上有任何塗改之處,請務必於修改處簽蓋印鑑,以免造成退件,增加文件往返時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