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 華永信字第1030000007號 主旨:本公司所經理之「華南永昌龍盈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五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特此公告。
公告事項: 一、依金管會於103年1月10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00272號函核准。 二、旨揭所稱之五檔基金臚列如下: (一) 華南永昌龍盈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 華南永昌黃河世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三) 華南永昌全球基礎建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四) 華南永昌金磚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五) 華南永昌人民幣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三、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42494號規定修訂旨揭五檔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其中配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之相關內容,依規定修正內容應於施行前30日公告及通知受益人,故本次配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內容,謹訂於103年2月14日起始生效。 四、另依102年10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36747號函修正五檔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十條,增列基金財務報告之簽證或核閱費用為基金費用項目,以及依102年7月24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24532號函修正「華南永昌人民幣高收益債券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五條申購外幣計價級別之相關規範,將自103年1月14日起適用。 |